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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搭避税“末班车” 二手房交易两天受理130多件
2006年08月04日08:48 | 来源: | 作者: 亮亮 俞莎莎 | 编辑: 高斌

  这个星期一8点半刚过,县办证中心建设房产窗口早已是人满为患,前来办理二手房交易的市民来了一拨又一拨,不少买卖双方甚至在现场直接“谈判”。孝丰一位毛先生告诉笔者,自己汇丰北苑的一套面积为120平方米的房子早已以38万元的价格卖了,但一直没过户,今天已是最后一天,必须要办理交易手续了。

    现场,县房管处的工作人员都忙得团团转。工作人员任丰告诉笔者,从7月27日以来,每天来这里办理二手房交易的市民猛增,光上个星期五和这个星期一两天就办理二手房交易130多件。而星期二,前来交易的人数骤减为零,连续几天都没有人来办理二手房交易。

    原来新的二手房个税计额办法及细则从本月起执行。国家规定8月1日起强制征收房产出售个人所得税。个税按“转让收入减房屋原值减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的20%征收。在凭证不全的情况下,税务机关有权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征收个税。通知同时规定,对于“合理费用”免征税费,包括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笔者从县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了解到,目前我县征收二手房转让个税按照住房转让收入1%、营业房转让收入1.5%的比例来征收,其他的规定暂时没有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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