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23日起,细心的乘客都会发现,每打一次的出租车就要向乘客收取1元/车·次出租汽车燃料附加费。而这一附加费的收费标志着我县自5月24日起燃油价格上涨以来的油运价格联动机制全面启动。 油运联动的目的是稳定 油运价格机制包括出租汽车燃料附加费和道路班车客运燃料附加费。二费是为配合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中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启动的。有利于合理疏导成品油价格变动对出租汽车和客运营运成本的影响;有利于保持出租汽车的稳定和客运价格的稳定以及有利于社会监督。 联动:并非只涨不跌 根据我县地域内出租汽车平均每载客车次的耗油为1.22升/车次;道路班车客运企业的平均人公里耗油量为0.0192公升,前车以90#高标准清洁汽油2005年1月10日调整时价格为基期价,当以90#为燃油代表品价格上升35%且持续2个月以上;后者以0#柴油为燃油代表品,并以2005年11月开始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时的0#柴油为基期价格,其价格每上升20%且持续2月以上的。出现如上两种情况下由县物价主管部门决定向社会公布后实施二附加费。特别强调,当上述燃油代表品价格回落至如前标准并维持2个月以上,物价部门必须公布降低和取消二附加费规定。 背景:5次调整促稳定 油价上涨并非我们一个县所能左右,然交通工具是事关全体市民生活的重要一环。为保持客运市场的稳定,我县已5次启动稳定政策。2005年3月对统缴的通行费降低标准;2005年1月10日起对出租汽车调整运价;2005年6月1日起暂停收取出租车每年约4.74万元的运输管理费;2005年9月1日起暂停收取出租汽车客运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