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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赢了
2006年08月02日08:08 | 来源: | 作者: 陈毛应 | 编辑: 高斌

  昨天下午,县竹产业协会收到了寄自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2006)高行终字第256号行政判决书,该院终审判决,安吉首例竹产品专利官司彻底赢了。

    2001年,江苏许某申请并获得了17项涉及我县传统竹席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并从2004年开始,许某以维权为名采取了一系列行动,向海关申请查扣我县部分竹制品企业出口的相关竹制品,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一时间我县竹制品企业产品出口受阻,法院开庭传票接二连三送达到相关企业,使我县竹产业发展遭受重大挫折。

    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县竹产业协会会同100多家竹制品企业统一行动,从被动挨打走向主动出击,积极开展了维权工作。这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是针对许某17项涉及我县传统竹席的外观设计专利最早的一项,即2001333737.8号竹地毯,该专利我县于2004年5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了无效宣告请求,去年8月18日,经过口头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正式宣告该专利全部无效。许某不服,于去年11月10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告上了法庭,并将县政府和我县“雪强”公司作为第三人也一同推上了被告席。去年12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但许某不服,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今年6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经过审理后认为,竹地毯与竹凉席都属于室内家居产品,消费群体相同,并且在一定情况下二者可以互换使用,在产品用途上,二者具有相似性,而且该专利在其申请日之前与1993年安吉企业就获得授权的93306205.2竹席外观设计专利相似,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遂于近日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安吉首例竹产品专利官司彻底赢了。

    据县竹产业协会乐叶俊介绍,这起专利官司的胜诉,标志着涉及我县竹产品系列官司有一个重大转折,既为正在进行的其它16项专利诉讼案提供了判例。他还告诉笔者,这起官司是赢了,但要全部胜诉,我县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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