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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撞了一车 伤了一人
2006年07月28日08:19 | 来源: | 作者: 金戈 潘润泽 | 编辑: 高斌

  7月25日,刘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被依法治安拘留十五天。

    7月25日上午8点40分左右,刘某在未取得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驾驶浙EF2927号轿车,由东方魅力娱乐城驶往翠竹小区,途经山星旅游大厦地段时,驶上人行道,与停在人行道边陈某的轿车相刮后,与行人施某(女,77岁)相撞,造成两车损坏、施某受伤。

    刘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属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刘某被依法拘留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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