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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物业费该由谁支付?
2006年07月17日08:51 | 来源: | 作者: 程国 | 编辑: 高斌

    编者按: 7月6日,《今日安吉》刊登了步行街延伸段苕溪路因物业管理费问题导致的生活垃圾无人清理的报道,受到了市民的广泛关注。虽然爱卫物业管理公司最后也本着“先把生活垃圾清除掉再协商如何解决物业费不缴纳问题”的原则处理垃圾问题,可是一些住户仍然没有主动交纳物业费的意识。出于无奈,爱卫物业只好上门收缴,但一些住户理由之多让人啧舌,交费情况并不理想,这让物业颇感头疼。

  目前,我县一些小区普遍存在出租房物业费交纳难问题,有些承租者拖欠了物业费或不交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就很为难。问房东要吧,房东认为自己没有住也不是自己在使用该物业,不必代房客交纳。最终在这一问题上双方互相扯皮闹成了僵局,物业公司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十分头痛。

    就这个问题让我们来听听大伙的说法。张先生在人民路附近租了一套房子,他告诉笔者他每月都会按时把房租交给房东,从不拖欠。“物业来收费,我是不交的。我认为他们应该向房东索要,我每个月交的房租里应该已经包括了这15元的费用了。”张先生认为自己的房租是包括了物业费的,物业收费应该问房东要。

    针对出租房物业费谁来支付这个问题,房东黄阿姨是这样认为的:“谁住房谁交物业管理费,天经地义。物业的使用肯定是要交相应的物管费的,房主收的只是房租、水电费。”黄阿姨说承租方以房租里已经包括了物业费为由拒交物业费是不应该的,物业费当然是应该由现在正在使用物业的人交纳。

    真是众说纷纭,各有各的道理。那么究竟该谁来交纳这笔物业费呢?请看下期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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