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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可以惠及更多人
2006年06月21日08:40 | 来源: | 作者: 石苍 | 编辑: 高斌

  不要以为住房公积金是城市居民的“专利”,这项好政策正在惠及更多人,只要符合条件,农民工和新就业大学生不仅都可建立住房公积金,而且享有优惠和便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早已针对非公企业启动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使这项利民政策能够惠及更多人。到目前为止,我县已有87家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参加人数为2270人,不少非公企业的职工也通过住房公积金圆了住房梦。

    针对非公企业农民工为主的特点,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规定,实施创新的做法,对已建立公积金帐户、无自有产权住房,承担的住房用于家庭自住、居住时间连续满6个月,并且公积金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定期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农民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针对新就业大学生和引进人才“住房难”问题比较突出这一问题,用人单位必须为大学本科学历以上的毕业生、从外地引进的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制度后,上述人员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以享受以下优惠:申请目前正常缴存公积金时间从6个月缩短为2个月;可在按现行规定计算后的可贷款额度上上浮30%;购房时个人出资首付比例可在现行规定的比例上下调10%。

    现在,县内不少非公企业主已经认识到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不仅是法定责任,而且对稳定职工队伍具有重要作用,所以积极性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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