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装修好的新房,还没住几天,突然就被水泡了,这个心疼呀,家住县城的朱先生可真是体会到了。
近日,朱先生和妻子外出有事,当晚未回家。第二天,邻居告诉他:“你家的水已流到楼梯上来了。”吓了一跳的朱先生连忙赶回家,这才发现,刚装修好的新房已“水漫金山”,新的地板、家具等物品都泡在了水里。
到底是谁闯的祸?朱先生自行查看,才发现是水龙头自行断脱了。这只水龙头是当初装修时花15元钱买来的,没想到“把关”不严,致使酿成“水灾”。
接到投诉后,县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查看。在确认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条款规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后经营者同意一次性补偿给朱先生人民币1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