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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只“电子狗”被抓
2006年06月07日08:44 | 来源: | 作者: 陈丽君 张含 | 编辑: 高斌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已于6月1日正式实施,目前交警部门已对一些违反《办法》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和处理。
据省道交警中队队长姚惠强介绍,目前已经处罚处理的违规行为主要分三类,第一类便是擅自安装使用电子狗,查处了10起,地点均在11省道安乐收费站附近,10只电子狗都已被强制拆除,并且全部收缴,驾驶人被处以200元的罚款。第二类是轻便摩托车载人,主要发生在城区,已查处了五起,按照《办法》规定,这也是不允许的,可以处以100元左右的罚款,但目前还是以教育为主,交警部门没有采取处罚措施。第三类是穿拖鞋驾驶摩托车,发现了一起,目前也是以教育为主。
据了解,和《办法》实施有密切关系的蓝盾4号集中统一行动也已于6月1日开始,至27日结束。
交警部门表示,将加大查处力度,保证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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