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爱还是恨,小区开店现象已成事实,而其相应管理上存在的薄弱之处也已经显现。就此,房管部门早就予以密切关注,但是却因遭遇法律“空白”而苦无良策。 目前实施的《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并没有对住宅小区开店作出明确的规定,既没有禁止也没有支持,其它的法律法规也没有就此作出明确规定,在小区开店的管理上遭遇到了法律空白。所以房管部门无法管理,再则也没有相应的执法权。 从工商部门获悉,只要合法就须依其申请为其颁发营业执照,只要是有证经营,工商部门也不能干涉。 法律界有关专业人士认为,小区开店只要有合法手续,合法经营,且其经营过程中没有出现法律明文规定的侵害相邻权或影响周边居民的情况,则理应受到法律保护。如果事先没有特别约定,对已取得合法手续的小区小店的合法经营,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也无法干涉,只能劝阻。 虽然小区开店从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居民,但是管理部门并不赞成支持,因为这样会影响小区的整体管理,甚至会带来一些安全隐患。据了解,年底我省可能将会制定相应法规予以明确,但目前小区开店因遭遇法律“空白”而难以管理。 遭遇法律“空白”开出的小区小店该何去何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