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目前,县城两处大型建筑工程被县建设局查处。 这两项工程对参与其工程建设的各施工、监理及专业分包单位均未按要求办理登记备案;工程施工的楼层结构、钢结构、装饰安装等设计图纸不齐全,施工方案也不明确。在施工过程中,未经规划批准便擅自加层、超面积施工,及主体工程未经结构验收便进入装饰安装工程施工等违规现象普遍存在。其中一工程还存在主楼主体结构、装饰、安装工程未通过消防、气象等部门审查;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状况差,外脚手架、施工用电、临边防护、井架等均不符合安全检查标准的问题,上述问题的存在,极易引发各类质量安全事故。 为深刻吸取“3·22”事故的教训,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县建设局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工程被要求工程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另一项工程则责令其停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