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知荣辱、树新风。目前,全国上下都在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在竹乡大地上,很多人在自己的平凡岗位上,兢兢业业,乐于奉献,为大家树立了榜样,也对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出了最朴素的阐述。从本日起,本版推出践行荣辱观,共树文明风栏目,以飨读者。
作为交警战线的一名“老兵”,尹韶光从事交警工作20余年如一日,在每起交通事故处理中,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对待各方当事人,不管是否熟悉,都一视同仁,热情接待、耐心解答他们的咨询和提问,对有不同意见的当事人,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对送礼者,总是婉言拒绝。尹韶光处理交通事故17年来,由他经办处理的五百余起重大交通事故和二、三千起一般以下交通事故案件中,没有发生一起因处理不公而被群众投诉和上访的,得到了广大驾驶员和群众的好评。 尹韶光在任车管所所长和交管股股长长达八年的时间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以身作则,清正廉洁,自觉抵制社会上不良风气的侵蚀。面对种种诱惑,尹韶光不为所动,坚持做到请客不到,送礼不要,并向他们明确表态:“歪门邪道在我这里是行不通的。” 多年来的交通事故处理实践,使尹韶光积累起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因此在民警中享有一定的威望,也是交警大队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方面公认的权威。但是他从来没有自以为是,自我满足。在工作中他经常与同志们一起讨论、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虚心听取他人的意见,学习别人的长处。同时加强自己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被同事们亲切地称为“韶光师傅”。2001年5月的第二次双聘中,尹韶光主动让贤,选择了留在交管股当事故处理民警和大队兼职法制员.而他同样一如既往,不顾自己的身体,积极参与各类事故尤其是重大事故及疑难事故的处理,经常外出参与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不分白天和黑夜。接触过尹韶光的当事人,都说他是办事最认真的人。 在尹韶光二十几年的交警生涯中,无论是在重点岗位,还是在普通岗位;无论是身为中层干部,还是作为普通民警,他始终能端正态度,做人民的好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正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为此赢得了无数群众的称赞和衷心感谢,得到了交警大队领导和同事们的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