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版新交法在浙江各个大小媒体早已经炒得火热,是驾驶员们最近最关注的话题之一,我县当然也不例外,但是真正认真去了解并已经琢磨透的驾驶员倒也不是很多,看了本报前一期的报道后,有热心读者打进热线说,有些关键性的条例已经了解得非常清楚了,但是他心里也有些小小的想法。 这名读者备有自驾车,车子买来不久,就违章了两次,而且他的两次违章经历都发生在省道上,因为路好,常常忘记减速,“因为有些路段真的是减速非常困难的区域,违章率相对很高。”他说道,在这两起“惨痛”的教训后,他于两个月前购买了“电子狗”,之后再也没有因为超速违章。 但是新交法却要对安装电子狗的行为进行处罚,他表示困惑。 笔者随机采访了一名在机关部门开车的司机,他也表示,“电子狗”的使用可以使司机知道自己正在被测速,因而主动自我约束,遵守交通规则,客观上减少了交通事故,也达到了交警部门的目的。但他也说,既然有了新规定,那就要主动遵守,不做违法的事情。 “我对主动学习可以减分是非常欢迎的。”出租车司机陈云开心地告诉笔者。他说开出租速度普遍偏快,相对来说,更容易违规。主动学习可减分他觉得这是新交法充分体现人性化的一方面。“其实对于新交法,我们还是比较赞同的。”陈云说道。 驾驶人希望说说心里话,那么交警部门对新交法的实施是什么样的意见呢?是不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