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超载275% 5月11日上午7时40分左右,安吉交警大队车管所民警在云鸿路与递铺路红绿灯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从云鸿路由东向西行驶的浙EC1784大客车,有超载嫌疑。民警当即示意大客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该大客车是我县某公司的厂客车。民警发现车厢内整个过道、座位挤满了人,一点人数有72人,而核载人数是20人,超载275%。执勤民警考虑到车上乘客均为厂里职工,要正常上班,便马上指挥车上乘客进行分流,对司机教育后先予放行,然后接受处理。 不料司机将车开到不到500米的云鸿路转盘附近,又将分流的50多位乘客重新搭载上车,执勤民警当即将该车扣留至大队进行调查。 5月18日超载200% 5月18日上午7点40分左右,汤某驾驶浙EC1784大客车,在灵峰路被交警查获,核定20人,实载60人,超员200%。 汤某事隔一周因超载再次被查。 驾驶证被记12分 经调查,汤某持A2驾证,只能驾驶中型客车,而他却驾驶大客车,证驾不符,一旦出事故将负刑事责任。另外,该公司员工也无安全意识,再次乘坐超员车。同时,厂方也未尽到责任,无视安全生产,交警已经将该车的违法行为告之,却未采取任何措施。另据调查,汤某驾车时未携带驾驶证,再则,该车未按时检验(到2005年10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警大队将汤某驾驶的浙EC1874扣留,对汤某进行驾驶证1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