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开车能穿拖鞋和高跟鞋吗?驾驶员记分将满意味着什么?那个装在机动车上会说话的电子狗还能陪伴驾驶员多久?拒绝或躲避酒精检测将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从6月1日起,《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将正式实施。《办法》对以上行为作了明确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人穿拖鞋和女性穿高跟鞋开车这两种行为,没有加以限制。但从6月1日开始,驾驶人要注意看看脚上的鞋子有没有穿错了,特别是开车的女性朋友,即使喜欢穿高跟鞋,也要在下车后穿。 《办法》规定:“持有本省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未达满分的,可以申请参加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为期一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每次可以减少其累积记分两分,但一个周期内的安全教育减分不得超过四分。”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这就是指驾驶员主动学习可减分。 车上装有电子狗的驾驶员要注意了,对一些驾驶员在机动车上安装接收交通安全技术监控信号的电子狗行为,6月1日起,也将有明确的处罚标准。《办法》规定禁止在机动车上安装和使用接收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信号或影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正常使用的装置,违者将处以200元罚款,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其非法装置设备。 交警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有时会遇到拒绝或者躲避酒精检测的驾驶人。针对这一情况,《办法》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驾驶人不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拒绝或者躲避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检测,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的,可以认定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并承担与此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