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在助残日期间,我县将会有各种助残活动。残疾人是弱势群体,是我们应该关心、帮助的群体,然而在城市文明越来越进步的今天,却还是发生着漠视这一群体的事情。
盲道,是城市中的无障碍设施。它是一个城市市政建设人性化的体现,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随着我县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在一些新改造的街道人行道中,也为残疾人的出行增添了专用的无障碍通道。这条看似寻常、蜿蜒在各种纹样地砖之间的小路,却默默地担负着一种近乎神圣的使命:因为有了它,就可以帮助盲人克服残障,获得更多的生活空间和享受更多的社会文明成果。然而,近日笔者发现,城区人行道中有某些盲人通道几乎成摆设,多处地方被“拦腰截断”,致使无障碍通道上障碍重重。
无障碍通道障碍重重,过往行人对此又有什么看法呢?一位女士说:盲道的设置不能形同虚设,它应该用来为残疾人服务,这种随意侵占盲道的行为,我觉得不应该。 但笔者在采访中发现,像这位女士这样了解盲道作用的人似乎并不多,不少人不清楚人行道上的条纹形小道有何用途,有的人以为是为了好看,个别人以为是为了防滑,因为存在这样的模糊认识,侵占盲道似乎“习惯成自然”。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道路的改造,我县城区的盲人通道会越来越多。我们呼吁全社会树立关心残疾人,帮助残疾人的良好风气,自觉让出盲道,使无障碍通道真正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