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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用“废发票”行骗
2006年04月13日08:12 | 来源: | 作者: 黄昀 卢霞 | 编辑: 高斌
“同志,一接到你们的催缴电话我就赶来了,我的汽车是前几天刚从南京买回来的二手车,已经在你们这里入了户籍,今年的养路费已在南京缴清,看,这是养路费凭证,可你们电话里却说我3月份养路费没缴,这是咋回事?”近日,杭垓镇姚村村的王某接到县公路稽征所一个催缴养路费的电话后,满怀疑惑。
在稽征所征费大厅,工作人员接过养路费缴讫凭证进行了认真查验,确认票据真实无误,养路费也已缴至06年12月底。但从电脑上反映,养路费却只缴至06年2月底。
“这是怎么回事,发票和异动通知单怎会不一样呢!”征费人员还从未碰到过这种事。
在确认二者在时间上存在差异后,安吉稽征所工作人员马上与南京运管稽征部门取得了联系。
费尽周折,事情真像终于浮出水面:原来王某从南京买了一辆二手车回来,原车主为达到欺诈的目的,在与王某办理车辆交易转籍过程的同时,还在南京报纸上刊登了一则养路费凭据遗失作废的声明,并依据此要回了06年3月至12月预缴的养路费余款,然后又以这张退了款的废发票向王某骗取2000元养路费。
当王某知道事情原委后大呼上当,但已于事无补。现在骗子很多,县公路运输管理稽征所提醒广大市民在今后的车辆交易中,一定要事先到相关部门将交易车辆的情况了解清楚后再办理交易,以免让骗子有隙可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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