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6日,对汪民(系化名)来说,是一个毕生难忘的日子。就在这天,他与自己相恋三年的女友在安吉县看守所里,顺利地步入了婚姻的殿堂。谈到自己的婚礼,汪民的言语中充满了感激:“所领导对我非常关心,让我们在一个比较宽松的情况下,举办了婚礼,真是太谢谢了!” 汪民今年26岁,原本是一名出租车司机。2003年,他认识了自己现在的妻子。在日常的交往中,两人的感情直线上升,已经发展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但天有不测风云,2004年6月2日,汪民在一次出车过程中,发生事故,导致他人车翻被烧,多人受伤住院。最终,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留在安吉县看守所服刑。从来都是遵纪守法的他一下子沦为了阶下囚,巨大的心理落差使得他一度非常消沉,他甚至对女友提出了分手的要求。所幸的是,两人深厚的感情经受住了考验。在女友的频频探访和管教民警的耐心帮教下,汪民开始走出情绪的低谷,并以一种积极的心态进行改造。 一眨眼,一年多过去了,看到自己和女友的年龄越来越大,汪民觉得很愧对女友。“我们能不能现在就结婚呢?”脑海里浮现出这个想法后,汪民就坐不住了,他马上向管教民警进行了咨询,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他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对来探监的女友通报了这个好消息。收到汪民提交上来的申请结婚的表格,县看守所王根土所长立即召集中层干部及监所民警对汪民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审核结果认定他在服刑期间思想稳定,改造积极,表现完全符合结婚的要求。看过看守所的审核意见,局领导的同意批复也很快下来了。 2006年4月6日,看守所专门派人和汪民及其女友一起,到安吉县民政局为他们办理结婚手续,领取了大红的结婚证。同时,看守所里也是一片繁忙,管教民警在警官餐厅为这对新人精心置办了两桌酒席,并为他们准备了一个小小的结婚仪式,邀请新郎、新娘的家人、亲戚、朋友计十余人到场来为他们贺喜。照顾到汪民结婚的特殊性,看守所特事特办,一次性为他们开了一间为期四天的“亲情旅馆”作为他们的新房,还贴上了烫金的喜字,摆上了象征爱情的玫瑰花…… 鲜花、筵席、新房,眼前的一切,让汪民非常感动。他饱含深情地说:“我要感谢妻子对我的一心一意,在我最困难的时候给予了我最大的支持;我更要感谢所领导,对我无私关心,热情帮助。我一定会好好改造,争取早一点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