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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保姆,不妨签份合同
2006年04月06日08:14 | 来源: | 作者: 陈丽君 | 编辑: 高斌

  笔者在采访了一些保姆中介机构和雇保姆的居民家庭后发现,相当一部分中介机构和居民并没有意识到保姆的诚信问题,他们认为,保姆嘛,又不是什么高技术的工种,要求也不高,只要双方看了合眼就成,不用把简单的事情搞得太复杂。

    但是也有居民持相反意见,特别是像程女士和杨大妈那样曾被保姆中途忽悠的雇主,“如果能签份合同就好了,这样保姆就不会擅自离开,中介机构也要担负起一定的责任来。”

    “雇主与保姆是一种雇佣的关系。双方存在相关的权利与义务,为明确双方职责,避免发生矛盾,或有效解决纠纷,较为妥当的办法就是双方签订一份书面合同。”某律师事务所一位姓杨的律师说,“合同上写明双方身份,明确各自职责,一方无故提前解约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雇主不按合同要求随意辞退保姆,保姆也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不。”

    杨律师还说,鉴于现在保姆市场求大于供的现状,有必要对保姆的诚信问题作一定的要求,虽然保姆职业对从业者的要求并不高,但作为保姆,不能因此而降低自己的素质。作为雇主,也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能岐视保姆。

    为尽量避免发生不愉快的事情,杨律师提议说,居民雇保姆一定要到规范的中介机构,请他们介绍保姆,并与其签定中介服务合同,约定需要的保姆除了必须的条件外,若因保姆责任而中途走人,中介机构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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