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县检察院获悉,安吉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并于2月21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第六次“双先”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 安吉县人民检察院自2003年以来,连续两年荣获省级先进检察院称号。2005年再创新高,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命名为“全国先进检察院”。被省检察院确定为“规范执法行为示范院”。2006年2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