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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士:发票能否跟“礼”一起送?
2006年02月10日00:00 | 来源: | 作者: 程国 | 编辑: 高斌

    昨日,家住凤凰四区的刘女士反映,收到的礼品出现质量问题,但因没有发票不能享受“三包”,这让刘女士心烦了几天。
    事情是这样的,刘女士年前收到亲戚送来的一台电磁炉。近日使用时发现烧不开水,她想找厂商换一台,但是该品牌的一家售后点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刘女士没有发票,不能享受“三包”,只能收费维修。为此,刘女士十分为难:去索要发票吧,拉不下面子;自己花钱去修,心里也不舒服。
    其实,像刘女士一样有过类似尴尬的人不少。逢年过节,亲戚朋友之间谁不送礼呀,不过送礼谁会连发票一起送呢。家住天目社区的黄先生也有过这样的烦恼,他告诉笔者,如果送礼附上发票,会让人觉得礼品变成了商品,太物质化了。礼品价格低,觉得拿不出手,价格高,又让别人不好接受。甚至不少人不仅不拿出发票,而且连礼品上张贴的价格标签都要撕掉。
    据了解,目前类似的投诉非常多,大量没有发票的礼品,成为非常普遍的消费维权漏洞。发票是有法律效力的购买凭证,缺了发票,消费者维权非常困难。
    许多有过类似遭遇的市民建议,商家应该提供更人性化的服务,人们送礼品时自然都会附上发票,有需要时,商场可以根据发票日期和号码查出商品价格。有很多手段都可以实现既保证税收不流失,又避免礼品无发票的消费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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