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微信 爱安吉APP
您当前的位置: 安吉新闻网>>新闻中心>>安吉社会新闻
杨老板:吸取教训 从头再来!
2006年01月17日08:09 | 来源: | 作者: 康凤英 | 编辑: 高斌

  时至今日,世杨拉丝厂火灾受损没有得到保险公司的任何赔偿,在纷繁复杂的善后工作处理中,杨老板无心去考虑保单一事,他说:“事已至此,保单过期,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我也没有精力去追究业务员的责任,只想让拉丝厂早日重建……”

    100万的损失,对杨老板来说几乎是全部家当,从法律角度来看,天安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杨老板的损失呢?

    为此,笔者咨询了昌硕律师事务所律师宋海全。宋律师指出,法律面前是讲究证据的。在当初签订的保单上并没有标明指示保险业务员有续保义务;也没有指明只要参保人投保后没有继续保就算续保的条款,所以保险公司不用赔偿杨老板的损失。

    宋律师认为,即使说保险业务员没有提醒杨老板,在法律上也不能认为这是业务员的过错,因为保险业务员没有主动提醒的义务。保险合同在时间段期间生效,超过时间无论长短都不再生效。特别是保险合同,多为格式合同,保险公司对参保人在哪些情况下发生意外负责,都有条款说明。

    宋律师说:杨老板的遭遇令人同情,但他只能吸取教训,从头再来。

  链接失效

糟糕!链接失效了。

建议您:

  • 稍后刷新本页
  • 等待片刻,本页自动带您前往首页
  • 安吉新闻网是由中共安吉县委宣传部主管,安吉新闻集团主办,安吉文澜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制作维护 | 浙新办[2004]28号 | 浙ICP备05010853号
    本网电话/0572-5687133 | 智慧安吉APP热线/0572-5680008 | 新闻热线/0572-5223000 | 邮箱/ajnews@163.com |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祥和路178号9楼
    中国安吉网政务新闻视窗APP)法律顾问:浙江求直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