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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新闻
共同为孩子撑起生命的蓝天
2006年01月13日08:11 | 来源: | 作者: 程国/文 叶超群 金虎/摄 | 编辑: 高斌
当前,涉及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逐渐上升,引起交警、学校、家长等方面极大关注。近年来,我县交警部门将学生交通安全列入了管理重点。但学生交通安全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的关注,需要全社会广泛的参与。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车辆增多,道路里程增长,人、车、路的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涉及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中小学生们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已成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和难点。
骑车勾肩搭背,多危险。
交通安全教育不可缺。
一辆出租车,坐进了好几个孩子。
学生:
小花朵何以惨遭车祸
据有关调查显示,全国每年交通事故伤亡人员里中小学生约占三成;步行交通事故危险人群为5至9岁儿童,15岁至18岁男生发生车祸的数字是女生的3倍,其中80%是因缺少交通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所致。由于这些学生缺乏对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系统学习,不懂机动车辆的行驶特点,对违章的危险性没有足够的预料,令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司机防不胜防,从而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从我县交警部门笔者了解到,涉及幼儿园到小学低年级学生的交通事故主要是由于缺乏成人的保护造成的,涉及小学高年级到初中一、二年级学生的交通事故多数由于骑自行车违章造成。采访中,一些交通协管员反映,少数学生的交通违章其实并非不知道道路交通法规,而是出于故意。有的学生骑“英雄车”左冲右突;有的学生骑车载人“耍杂技”;有的学生骑车攀肩搭背;有的甚至双手离把表演“特技”。凡此种种,令人担忧。
家长:
没有充分重视出行安全
固然,学生交通违章造成了交通事故,学生自己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值得指出的是,责任并非全在学生身上。一些家长由于过份宠爱自己的孩子,对孩子的话奉若“圣旨”,未满十二岁的孩子说要自行车就买自行车;没有驾驶证的孩子说要驾驶机动车就给机动车等事情比比皆是。不仅如此,据了解,一些家长还常因自己的孩子会驾驶机动车而沾沾自喜,对交通安全知识却从不提及。此外,一些父母不仅不能言传身教,让孩子在参与交通过程中遵守交通法规,自己的交通安全意识也不强,平时驾驶中的违章行为对孩子也造成了不良影响。
此处就有一交通事例。2005年11月20日中午,一名初一年级的学生在学校假日活动后,由父亲从学校用摩托车接其回家,在途中与一辆电瓶车发生碰撞,父子俩不幸都死于这场车祸。
血的教训并未能让部分家长觉醒。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明确规定“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然而在我县城区道路上,仍然能看到有许多市民“知法犯法”,特别是学校上下课的高峰期,家长用摩托车搭载未满12周岁儿童的现象屡见不鲜。
学校:
应尽教育之责任
去年在乡镇进行交通检查,县交警大队民警驾车巡逻时发现一辆普通客车有超载迹象,于是驱车上前将其截停检查,结果发现车厢内拥挤不堪,核定载客量为22人的客车竟然实载有58人,其中有小学生55人,超载36人。经请示大队领导后,民警立即对该车作出卸客转运处理。后经调查,证实该客车系我县用于某学校的学生接送车,学校对超载现象默许。
近年来,教育部门对学校及学生安全高度重视,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仍有少数学校对此重视不够。有交警说,诚然,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与学生以及家长息息相关,然而,作为学校所承担的安全责任也是责无旁贷。少数学校把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当作一种形式以应付交警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一些学校有学生因交通违章造成交通事故后,因担心“负面”影响,常常秘而不宣,而不是以此为戒,对于学生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仅仅停留在口头的照本宣科,学生也则是听过算过;有的学校则是出了事情,有了压力才重视,平时多做表面文章,心存侥幸。
驾车人:
不了解学生的行为特点
交警部门表示,除学生、家长以及学校对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负责外,司机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005年11月29日下午,良朋中心小学一年级的潘同学从学生接送车上下来,从车尾后准备过马路回家,被交叉过来的一辆面包车撞倒在地。不过他很幸运,在杭州经过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目前恢复状况良好。但像这样的幸运事发生的概率又有多少,恐怕这种情形下的结果更多的是让人不堪设想。
交警部门分析认为,只要驾驶人了解中小学生的行为特点,有意识地判断并注意避让,这些车祸都可避免。据调查,中小学生发生道路交通意外除了学生突然出现在机动车道上外,就是从车前或车后突然窜出。据交警部门归纳,孩子交通观察能力低,他们不会像成年人那样全方位观察,而只能观察眼前部分甚至一个移动物体,并且缺乏对车辆速度与距离的判断能力。有些小学生甚至把道路当作可供游戏的场所,追逐打闹或东张西望,全不顾及周围的交通情况,而且因为年龄小,他们还喜欢跑动,突然跑开或跳出,这些特点都需要驾驶员在驾驶中及时把握和注意。
交警部门还强调说,广大驾车人遇到相关警示标志或车上有“学生接送车”标志后应立即减速,缓慢通过;遇前方有学生行走或有自行车时,应提高注意力并主动放慢车速,保持足够安全间距行驶。
全社会:
共筑学生交通安全长城
如何让孩子们行得安全,走得放心?有关人士说,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除了交警部门努力采取得力的交通管制措施外,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承担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也显得十分必要。
为了保障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近年来,我县交警部门将学生交通安全列入管理重点。在过去的一年里,县交警大队利用上交通安全课、派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掀起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高潮。活动期间,民警们先后到辖区学校上交通安全课,参与交通安全问题的大讨论,把交通安全知识送入学校。同时加强道路安全监管,对学生接送车进行严格安全检查,坚决杜绝不合格校车上路接送学生,一旦发现车有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从严处理。
但仅靠交警部门的努力是不够的,学生、家长、学校、全社会都要高度重视学生的交通安全。学生交通安全无小事,抓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是全社会的责任。整合全社会的力量,把我县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摆在一个人人重视、人人关心的位置。相关各部门更要互相配合协作,共同献计献策,把仍然潜在的安全隐患消灭掉,为孩子的生命撑起一片蓝色的天空。
“如果我们多一些安全教育和意识,我们全社会都来重视这一问题,也许就可以去避免一些悲惨的事故发生。”一位政协委员告诉笔者,在教育地位如此突出的今天,严峻的现实警示我们,除了给孩子创造一个良好学习环境的同时,我们还要还孩子一片健康而安全的成长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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