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来无事,带着锄头去挖笋,被护林员抓获不承认错误还出手打人。日前,安徽人李某被警方拘留。 李某在县城一工地打工,2005年12月30日,趁雨天停工,其携带锄头、蛇皮袋和点心偷跑到高坞岭村毛竹林内偷挖冬笋。上午10时许,当其挖得正欢时,被高坞岭村三名护林员发现,李某慌忙逃窜,但仍被抓获。凭着年轻力壮,其拉住一名护林员进行殴打,导致护林员轻微受伤。 递铺森林派出所出警后迅速将李某带回讯问,并依法对其偷窃少量公私财物和殴打他人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和十日的处罚。 眼下,正是林区冬笋出产的旺季,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一些不法山民上山挖掘其他村民承包山上冬笋的现象时有发生。非法挖笋牟取经济利益数额较大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在护林员加大巡逻的同时,希望少数人别再犯类似错误,让林区更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