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孝丰法庭受理了该镇某村与皈山乡某村一块“飞地”的承包纠纷,在办理必要的法律手续的同时,法官们并没有简单下判,强制责任方履行承包义务,而是多次召集双方村干部、组长反复协商,耐心细致地宣传和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并从双方角度分析利害关系,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付清承包款后继续履行合同的协议,法官们的“人文化”办案既消融了原本随时可能激化的矛盾,又在该土地问题上了却了双方镇村干部的一块“心病”。 2005年初,县法院首先把“办案人文化、审判透明化”作为工作重点,坚持“对待当事人必须和蔼周到,调解说理必须耐心细致”,把诉讼调解贯穿于诉讼各个阶段,强调“四心”做调解。一是真心对待,用真切的感情参与调解,对当事人的要求能以换位思考的方法考虑其合法合理性;二是耐心说服,做好对当事人必要的解释、安慰和劝说工作,以足够的耐心赢得当事人的信任;三是细心借鉴,在办案中注意学习其他法院有效的调解方法,收集案例资料类比引导;四是合心疏导,拓宽调解渠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建立联动处置机制,强化调解力度,不断降低和弱化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性,促使当事人冷静协凋解决,从根本上息诉纠纷。 由此回顾整个2005年,县法院的办案数量有了大幅上升,共审查案件2630件,上升10.5%,判决方式结案的达到1179件,然而奇怪的是上诉案件量显著下降,全年全院仅170件,上诉率相应下降8%;全年调解、撤诉1247件,调撤率达58.7%,同比上升7.9%。看着初步形成的“调解多、判决少、上诉低”的良好局面,县法院院长张建乐欣慰地说:“这都是‘四心’办案的功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