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道树为县城增添了美丽的风景,使生活在钢筋水泥中的人们感受到了一份亲近自然的喜悦。而对于行道树,人们是给予了爱护还是给予了摧残呢?从一棵小小行道树身上我们可以看到社会公德与人们的责任感及其他。 正面事例:今年下半年县人民医院大门要搬迁,新大门前原有的8-10棵行道树必须迁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行道树顺利迁移,目前长势良好。 反面事例:今年下旬,胜利路上某商铺前3-4棵行道树的枝桠被锯掉,有人举报是店家因为怕遮挡住广告所为,由于无人目击,相关部门无法做出处罚。 从县园林管理处,笔者了解到,《安吉县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绿化成果和绿化设施,对损害、破坏绿化的行为,有制止、检举和揭发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砍伐、移植城市中的树木。确需砍伐、移植的,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办理砍伐或移植手续,按规定向树木所有者支付赔偿金,并缴纳城市绿化补偿费。 县园林管理处负责人朱建东告诉笔者,原来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行道树的布局存在欠缺的地方,现在随着城镇建设的发展,新建道路都会考虑到行道树的树种选择和布局等问题,以不影响店铺生意等为宗旨,群众碰到确需砍伐、移植行道树的,需经相关部门批准,若擅自砍伐、移植的话将受到相关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