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保安,却盗窃自己保管的财物,这样的保安想必是人见人怕,好在终究逃不出法律的制裁。日前,黄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4000元。 今年1月,家住递铺镇的黄某受聘担任某网吧保安,一天,黄某像往常一样巡逻,发现一辆摩托车斜着停在二楼过道临时停车棚旁,正想将车子停好,一看,车子没上锁,手头拮据的黄某不禁动起了坏心思——他将车子推进了旁边一间小仓库。失主上完网出来发现摩托车丢了,便报了警。黄某还装模作样地陪着赶来的公安人员寻找了一番,但终究“没找到”,过了几天,黄某看没什么风声,便偷偷将车子拉回家,卖给了别人。 也许是心虚,不久黄某便从网吧辞了职,到某医院当了一名保安。由于一些小矛盾,他和保安队长较上了劲。一天,黄某借队长的摩托车骑,顺便还去配了一把钥匙,不久,黄某见时机成熟,便用该钥匙开了队长的车,“骑”回了家。 家人见接二连三有车到家,不禁有些怀疑,黄某面对真诚的家人,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今年5月,黄某主动前往公安机关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