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县城某小区的张女士刚于前不久和丈夫协议离婚,提起这件事她显得很平静。“结婚8年了,我现在也想得很开,合得来就过,合不来就分,勉强对谁都没好处。”在笔者随机采访的不同年龄段的已婚未婚者中,和该女士持相同意见的不在少数。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如今的离婚率居高不下,又是什么原因使得现代人对于离婚,可以由原本的敏感变成了平静地接受? 为此,笔者走访了县人民法院,了解到2004年法院共办理离婚案件209件,至于婚姻纠纷产生的个中原因大致有这样几类:因家庭琐事和夫妻双方性格差异导致离婚纠纷产生的为173件,约占总案件数的83%;因夫妻一方不良嗜好导致离婚纠纷产生的为49件,约占23%;其中一方嗜酒、赌博、家庭暴力(包括冷暴力)、涉黄的约为29件;婚外情的为20件;因一方不承担家庭义务的为22件,约占总案件数的11%;因一方多疑为纠纷起因的为16件,约占总案件数的8%。 从主动提起离婚的方面看,原告当事人为女性的计152件,男性的计57件,各占73%和27%。这说明离婚案件中提出离婚的大多数为女性,一方面,反映了妇女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的不断觉醒,“从一而终”的传统家庭观念正在被时代抛弃,但另一方面也真实地反映出现阶段妇女在婚姻家庭中仍处于弱势地位,其权利受到侵害的现象比较突出。 一系列统计数据告诉我们,30-40岁年龄线属于离婚高危时期。双方在结婚初期社会地位、经济条件等外在因素基本平衡,正所谓“门当户对”,但法婚若干年后,一方(男性居多)因社会地位的提升,经济收入的突增,社会交往层面的扩展,形成了对家庭的绝对主导地位,从而阻却夫妻感情平等交流,甚至出现厌恶对方的心态,因而诉讼离婚案件明显增多。 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现代人的婚姻观念同样在发生嬗变,从原本的相濡以沫到现在的劳燕分飞,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衡量一个婚姻是否幸福的尺度不再仅仅是“有吃有喝不吵不闹”,对于都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夫妻双方来说,追求高品质的婚姻生活为一种必然,既然“离了谁都照样过”,那就不可避免地会为性格差异等因素的作用而导致婚姻的破裂,这也许就是很多现代人可以平静接受离婚这一特殊现象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