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我县打工的46位民工领着刚发的工资,喜滋滋的踏上了回乡的旅程。扬州籍民工刘红生上车前激动地说:“幸亏安吉的政府好,让我们及时领到工资,可以安心的回家。我们今后外出做工再也不相信像赵某一样的包工头了。” 11月28日上午,县劳动监察大队接到安吉蓝天花园某标段项目负责人的求助电话,称由于其工地的项目分包人赵某在工程结束后不愿结算工程款,导致46名江苏扬州籍民工未能及时结算工资回家而滞留在工地达4天之久,严重影响了工地的生产生活秩序。 劳动监察大队随即派员到该工地调查,经查明,该工地涉及46名民工工资约7万元未结算,原因是项目分包人赵某要项目部支付其2万元所谓的退场费才同意结算工程款并退场。赵某这种行为是一种典型的“职霸”行为,该行为是由于用工单位的用工行为不规范和“民工荒”两种原因造成的。 劳动监察大队监察员对赵某的行为进行批评指正,并责令其立即结算工资。下午在劳动监察大队的监督下,项目部和赵某付清46名民工工资7万余元,同时项目部还为每位民工买好车票并安全的送上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