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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戴头盔冲卡撞人肇事者被拘留10天
2005年11月18日07:48 | 来源: | 作者: 金戈 | 编辑: 高斌

  不戴头盔冲卡撞人,肇事者昨天被公安机关作出治安拘留10天的处罚决定。

    11月16日下午3点30分左右,孝丰交警中队队员在11省道例行巡逻,巡逻到孝丰收费站时,孝丰中队副中队长余国忠看见一位司机未戴头盔在驾驶摩托车,考虑到安全问题,余国忠伸手示意该车停下来接受检查,该司机看见有交警在检查,不但不停车反而加大油门欲冲卡。站在余国忠后面的交警协管员姚红伟也走上前示意该车停车检查。见有人拦车,摩托车司机加大油门准备从姚红伟左侧绕过去。见摩托车没有停车的意思,考虑到人身安全,姚红伟向右侧避让,不料该车直冲姚红伟撞来。

    姚红伟被送往医院后,经检查,造成锁骨骨折,头部、腿部挫伤,公安机关现已对肇事司机作出治安拘留10天的处罚决定。

    据了解,交警在例行检查过程中,经常会碰到有人冲卡的现象发生。交警提醒:为了你的人身安全,在驾驶摩托车时一定要戴安全头盔,碰到有交警检查时,一定要停车接受检查,千万不要强行冲卡,也不要掉头逃跑,否则,一旦造成交通事故,将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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