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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驾驶不当亦危险
2005年11月17日08:00 | 来源: | 作者: 潘如皎 | 编辑: 高斌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新型的代步工具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但它在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随之带来了交通隐患。从县交警大队,笔者了解到,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开始增多。

    在大街上,特别是每天的上下班高 峰时段,可以看到很多电动自行车都堂而皇之地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摩托车、汽车等与电动自行车频频擦身而过,并不时出现险情。有位姓张的电动自行车车主不好意思地告诉笔者:“虽然知道电动自行车应该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但上下班时,非机动车道自行车太多了,为了赶时间,就上机动车道行驶了。”

    另外车速过快也是引发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一个原因。笔者了解到,电动自行车在车速、重量等方面“摩托化”倾向日益明显,其性能、行驶速度已接近轻便摩托车,尽管按照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为每小时20公里,但个别厂家为了迎合部分消费者的需求,对产品进行了技术改造,这就造成实际车速超标。

    县交警大队交管股负责人提醒电动自行车一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行驶时必须在非机动车道上,横穿马路时,应下车推行。同时提醒老百姓最好买正规厂家生产的质量好的符合限速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以减少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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