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笔者又接到一位刘先生的电话,得知“十一”期间刘先生的客户在入住县城某酒店时,随身现金3000余元遭窃。与蒋伟、沈其欢的遭遇一样,宾馆方的拒不负责、消协的无力调解、公安部门的尚无头绪,使得消费者在受害的同时迟迟无法维护自身应有的合法权益。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节假日住店遭窃事件频发早已非个别现象。与相关部门三令五申加强节假日治安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某些大中小宾馆依然我行我素,全然忘记了自身也是树立安吉对外形象的窗口,孰不知你不负责,我不解决的各方推诿造成大环境的恶劣,又岂能带来自身小环境的发展?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明确规定,类似上述住店遭窃事件必须由当事宾馆方负责并赔偿损失。某些当事宾馆方采取拒不负责的态度,无非是抓住了消费者不懂法律,破财消灾的心理,试问,如果蒋伟、沈其欢被盗的是6万、10万,那么宾馆方是否认为区区300元加一份所谓的同情就可以息事宁人了呢? 在安吉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旅游产业已经在安吉的经济结构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而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必须要有良好的治安环境和完善的服务体系“保驾护航”,构成这一环境和体系的是整个旅游环境的人、景、事、物。 如今的安吉靠“生态旅游”打响了品牌,我们在引以为傲的同时,同样应该清楚安吉经济的发展不仅仅是政府和部门的事,“安吉是我家,建设靠大家”也不仅仅是停留在口头上的一句口号,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具体到宾馆、餐饮业,就是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顾客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只有为安吉的发展贡献每一个人应有的力量,才是实现竹乡辉煌明天的长久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