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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实行警用车辆准驾制
2005年10月31日08:03 | 来源: | 作者: 童思源 | 编辑: 高斌

  记者昨天从县公安局获悉,县公安局机关将于近期开始实行警用车辆驾驶准驾制。

    10月13日、14日,县公安局组织全县警用车辆驾驶员分批进行了机动车驾驶理论考试、驾驶技能考试,进一步增强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对所有驾驶员严把资格审查关,全部考试合格才能取得警用车辆准驾证。

    实行警用车辆驾驶准驾制是为了切实加强公安机关警用车辆管理,预防和减少警用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维护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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