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征兵工作已在我县全面展开,征兵工作是一项关系到国家安全和部队建设的大事。要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离不开巩固的国防、离不开社会的安全稳定、离不开现代化的人民军队。把思想品德好、文化程度高、身体素质强的优秀青年送到部队,是我们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 当前,国际局势复杂多变,巴以冲突持续紧张,伊拉克国内袭击不断,冲突加剧,朝鲜半岛危机重重,俄罗斯国内发生严重恐怖袭击,美国单边主义和独霸世界的野心进一步膨胀,我与周边国家的领土争议等问题短期内不可能解决。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和恐怖分子相互勾结,恐怖主义活动出现新动向。国内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已经胜利召开,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总体形势较好,但也面临着台独势力、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势力和“法轮功”组织的颠覆破坏。对此,我们一定要居安思危,时刻保持高度警惕。 随着常备军数量的进一步减少,提高兵员质量显得尤为重要。征兵工作做得好不好,兵员质量高不高,直接关系到部队战斗力的提高、关系国防巩固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为此全县各级和兵役机关要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从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确保军队“打得赢、不变质”的高度,正确处理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切实把征兵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尽心尽责地抓好征兵的各项工作,落实征兵的各项责任,执行征兵的各项政策,确保我县连续第26年无责任退兵。 在征兵工作中,必须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强化对违反兵役行为的处罚措施。《征兵工作条例》中规定了对违反兵役行为的处罚内容,明确了执法主体,进一步增强了征兵工作的强制性和约束力。有关部门对违反兵役法规,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体格检查和征集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在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征兵工作的顺利实施。 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踊跃参军保卫祖国,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广大适龄青年和家长要正确处理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公民的兵役权利和兵役义务的关系。服兵役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义务,也是每个适龄青年报效祖国的实际行动,希望广大适龄青年积极报名参军。希望家长们鼓励和支持自己的子女报名参军,鼓励他们到部队接受锻炼和考验,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