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阳节刚过,当千家万户的老人与子女共享天伦之乐时,当众多老人热情高涨地参加节庆活动时,记者不忍将读者的视线转移,但是有一点不得不承认,赡养老人问题,仍是一个沉重的社会话题。 从县人民法院获得一组数据,今年1-9月县法院共受理赡养纠纷案件15件,已审结14件,其中判决5件,调解6件,撤诉3件。多出去年同期数。县法院在办理这类案件时,着重做解开疙瘩、化解矛盾、消除隔阂的工作,多调不判或少判。今年调解、撤诉案件共9件,占结案总数的65%。 孝敬父母,赡养老人本是做儿女应尽的义务,然而,还是出现了老人不得不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障自己晚年生活的现象。一些法律工作者的介绍,不得不引人深思。 王老汉今年67岁,膝下四个儿子,二老积蓄不多又无其他生活来源,四个儿子共同约定好分担老人的生活费用。但大儿子由于一些原因,一直未拿出赡养费用。经过法院的疏导,大儿子一次性支付2001年-2004年赡养费用6480元,以及以后每年支付生活费800元。 与吴老汉相比,周老汉的境遇更惨。2004年初77岁的周老汉不幸患病住院,需要25000元的手术治疗费。老汉无力承担,一边忍受病痛的折磨,一边却是儿子的冷眼相对。周老汉忍无可忍将儿子诉上法庭,要求儿子给付医疗费用。 在采访中笔者还发现,老人赡养发生纠纷,并不仅仅是子女的过错:有的老人“家长作风”严重,以长者自居,过分指责小辈;有的沉迷于麻将赌博;有的整日东游西逛、不体谅小辈等等。 采访中,审理这些案件的法官呼吁,在农村要继续加强婚姻家庭法制教育。要通过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方式,让农民了解法律,懂得法律,让他们知道,赡养父母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要特别了解《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子女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赡养老人。老年人也要树立自立意识,积极参加养老保险,减少自己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