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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农民培训从“组织化”走向“制度化”
2005年10月13日07:34 | 来源: | 作者: 章小新 | 编辑: 高斌

  日前,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工作人员也像培训学员一样早早来到上郎转椅培训中心,和许多学员一起听课、记笔记,并对学员实行了培训课程效果的反馈调查和实地观看了培训学员在生产中的实际技能操作情况。

    如何使单一部门培训的“组织化”程度得到更大的提高,保障农民培训的实施效果?“在近两年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基础上,我县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纳入了促进农村劳动力平等就业,统筹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内容,并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由县农业局、县农办、县财政、教育、劳动保障局、科技局、建设局等7个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的县‘阳光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成员单位职责。”据“阳光工程”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各乡镇也都建立了实施组织体系,确保了整个农民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工作的有序进行。

    据了解,从去年起,我县就先后出台了《关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等政策,县财政还从资金上加大了扶持力度。据悉,今年县财政安排了150万资金设立农民培训资金专户,各乡镇也根据配套资金的比例,对参加“阳光工程”培训的农民给予200-300元不等的培训经费补助,对一些社会弱势群体及失地农民,三峡移民等给予最高限额补助或免费培训。另外,县财政还专门安排部分奖励资金,对有关培训单位,组织服务成绩显著的实施奖励,从政策上保证了农民培训工程的顺利开展。

    “我们还根据县‘阳光工程’办公室的要求,对农民培训学员的档案库和培训记录台帐,建立教师档案,包括教师上课和下乡巡回指导记录,切实掌握教师的教学情况;建立学员培训的效果反馈情况记录。”上郎转椅培训中心的负责人说,为确保学而有效,学而有用,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对所有培训机构建立培训台帐和调查反馈制度、考核制度,不定期抽检和考核,确保培训的质量,从而保证了转移率。

    为使培训技能更加有针对性,县“阳光工程”办公室还在现有各乡镇成校、中介培训服务机构的师资、场地、设施、管理运行上进行综合考核,通过综合考核确定培训定点机构,制定培训方案和培训机构与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的就业意向等目标性方案。从以组织化为指导向制度化方向相结合,确保农民培训的真正实效和转移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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