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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们:请纠正环保三种错误认知
2005年10月13日07:31 | 来源: | 作者: 潘如皎 吴胜枫 | 编辑: 高斌

  我县有很多企业无端端触犯了环保的有关规定,受到相应的处罚。原因是对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不了解,近日,笔者跟随县环保部门走访了三家企业,三家企业分别代表了三种典型的对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错误认知。

    安吉天振竹地板有限公司生产效益一直很好,产品远销欧美等国家,公司投入竹地板扩建项目,却没有向县环保部门递交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因为企业主错误认为以前已申报了环评,这次扩建就不必再次申请了。县环保部门为此对其做出了相关处罚。闻则改之,该公司于今年8月25日向县环保部门递交了竹地板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规定,待项目建成,还需由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今后若需再次扩大生产规模或改变生产工艺,仍需重新审批。

    安吉正大纸业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白纸,年产值200多万元,每月用于排污的运转费用约8000元,该公司污水处理一直很正常,但今年6月份,一天下大雨,水泵堵住了,部分污水直接排入了外环境,县环保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后,对该公司进行了相应的处罚。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李迎春告诉笔者:“一般企业遇到这种污染设施发生故障的情况,应第一时间向环保部门报告,停止生产直到排除故障。”

    安吉振宇钢管厂的钢带、钢管生产项目已于2003年12月25日经环保部门审批,并于2004年2月投入生产,但其中酸性污水处理设施当时未建成,审批不包括酸洗工艺,今年7月份该厂为此受到了相应的处罚,该厂马上停产进行污水处理等设施的建设,目前项目已建成,等待环保验收后,即可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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