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笔者从县综治委获悉,华秀英同志被追授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奖励人民币1万元。康洪亮、华兴林、华兴民、刘亚萍、刘九林、丁永忠、姚小凤、黄年等8位同志给予通报表扬。 3月27日深夜12时许,家住良朋镇迂迢村添锦自然村的村民刘某发现家门口有小偷,即打电话给本村的华兴林。华兴林赶到后发现公路上有一可疑男子挑了一担稻谷,正欲上前盘问,对方抽出扁担就打,后沿公路向迂迢村口方向逃跑。 华兴林立即打电话给村党支部书记康洪亮和副书记华兴民。康洪亮又联系了村民丁永忠、刘九林、姚小凤、刘亚萍等人,在村口设卡堵截。没过多久,从添锦方向开来一辆摩托车,众人示意停车,车主不但不听反而加大油门冲卡。华兴林估计小偷可能往良村中山方向逃跑,就打电话给住在公路边的黄年。黄年在接电话的同时,其母亲华秀英也听到了,听说抓小偷,年逾五旬的华秀英立即起床,手持木棍站在公路边守候。华秀英见到一辆摩托车冲过来,正欲上前盘问时,丧心病狂的小偷仍驾车前冲,撞倒华秀英后迅速逃离现场。华秀英当场牺牲。 3月28日上午,小偷方某出于对华秀英同志的愧疚和慑于法律的威严,到公安机关自首。 康洪亮等人在他人财产遭受不法侵害时,不顾个人安危,奋力抓贼,尤其是华秀英同志以妇孺之躯,勇截窃贼,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为了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自觉与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努力维护法律尊严和道德标准,县综治委追授华秀英同志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并奖励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