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我县在天荒坪镇大溪村举行了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发放仪式。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的发放,标志着长期以来,森林生态效益被无偿使用的历史正式结束,以公共财政为主体的生态公益林投资机制已正式启动。以后,我县生态公益林的经营者将长期得到政府的补偿。 据了解,我县生态公益林补偿范围为除竹林和经济林以外的林地和灌木林地,补偿标准为省级公益林损失性补助5元/亩,县级3元/亩。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和各乡镇还成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领导小组,从组织、人员、资金上予以保证。 今年4月我县在山川、上墅2个乡镇率先启动了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试点工作。目前,全县共区划界定生态公益林总面积100.5万亩。其中国家级重点公益林20万亩,省重点公益林26.9万亩,县级公益林53.6万亩。补偿总面积50.61万亩,其中重点公益林43.01万亩,县级公益林7.6万亩;补助资金达382.07万元,其中农户损失性补助233.93万元,护林人员劳务费97.53万元,管护费50.61万元,共涉及国有二场一区及林、组集体579个,农户2.49万户。 副县长叶海珍参加发放仪式并提出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