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自县城天目路与铜山桥的叉路口。
办假证的广告竟然公然做到“禁止通行”的交通警示牌上了。饭店转让的广告传单也堂而皇之地贴到市民“十要”、“十不”行为规范牌上了。规范牌第9条明确告知市民要美化市容市貌,不要乱贴乱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