咄咄怪事,受害者差点成了被告。近日,安吉某竹木有限公司就碰到了这样的烦心事。 7月29日,有人向县个私经济维权服务中心反映,称其被安吉某竹木有限公司强行扣押货物,要求中心能维护其合法权益。接到投诉后,中心领导非常重视,责成中心工作人员及递铺工商所两名工商干部火速赶到事发现场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安吉某竹木有限公司扣押客户货物事出有因。 前段时间,该竹木公司通过某种途径与某韩商成了生意上的伙伴,该竹木公司的竹凉席倍受韩商的青睐,韩商希望自己的竹枕套与该公司生产的竹凉席成为配套产品,并在该公司组合包装后一并出口。经协商谈判,双方已达成共识。由于该公司没有自营出口权,所以只得通过某外贸公司出口,由外贸公司转销韩商。于是安吉某竹木有限公司与某外贸公司先后签订了购销竹凉席各1万条的书面协议,同时该外贸公司向竹木公司支付了4万元订金,并提供了与2万条竹凉席相匹配的配套产品竹枕套4万只和包装箱2万只。竹木公司根据协议规定,先后保质保量地完成并交付了二批竹凉席共2万条。在完成第二批产品1万条时,对方又口头追加了5000条竹凉席的购销协议,并配给了1万只竹枕套和5000只包装箱。前2万条产品货款基本结清,只是在结算第二批1万条产品的货款时,经竹木公司同意,对方在原交的4万元订金中抵扣了2万元。但在生产口头追加的5000条产品时,竟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麻烦:对方在准备运走5000条中的2155条竹凉席时,却又口头通知竹木公司余下的2845条不要了,并且支付了2155条产品的货款(包括将余下的订金2万元结算在内),有意将订金抵扣到零。该行为违背了口头协议的规定。而此时竹木公司已经将余下产品的原材料制成成品和半成品,如果对方不要就没有人要了,这将给竹木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使自己的损失能降到最低限度,竹木公司才被迫扣押其货物,目的是要对方留下来妥善处理违约事宜。 对方为生产5000条产品提供的配套竹枕套和包装箱及被扣押的集装箱中的货物等都是最有力的证据,证明了追加生产5000条产品的口头协议的确存在。为避免节外生枝,维权中心支持竹木公司向法院起诉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变被动为主动,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为企业自身讨回公道。最终,经当地政府的调解妥善处理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