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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网一号”打黑在行动
2005年07月18日08:30 | 来源: | 作者: 童思源 吕永祥/文 叶超群 应阿黑/摄 | 编辑: 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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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打击“黑车”舆论氛围,宣传工作落实到家。

  从6月10日开始,一场代号为“天网一号”的整治道路运输无证营运的战役在全省拉开。全省联动、全社会联动、全民联动,布下整治无证营运的天罗地网,让“黑车”无处遁逃。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已逐步进入百姓家庭,但有的人购车,却另有目的,为了逃避管理干起了“黑车”的运营勾当。据统计,全县单位和个人自备客运车辆3000辆左右。通过调查,发现这些车经常停在一些公路叉道、客流集散点、城乡结合部、车站旁、集镇等地,可能从事非法营运的自备客车约有150辆左右。“黑车”的存在,严重扰乱了道路运输市场,也给道路运输市场埋下了安全隐患。据了解,2004年,全县共查处无证营运的“黑车”90余辆,今年1-6月份,又查处了80辆,但要进一步有效遏止无证营运的势头,整治行动势在必行。

个案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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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的无证经营车辆车主正在接受处罚。

■载了一个客罚了一辆车

    王某,近日花了3万多元钱买了一辆昌河面包车,作为自备车平时开开挺方便的。谁知他想赚点小钱就干起了营运行当,被县运管所逮个正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县运管所对王某作出行政处罚3万元人民币的决定。

    载了一个客,罚了一辆车。王某交了罚款之后,后悔地说:“以后再也不干这种傻事了。”

■贪小便宜罚了10000元

    王某是杭州人,6月29日早上,他送妻子去公司上班,回来的路上在下沙碰到一位男子,该男子声称有急事到安吉,并同意多付点运费。王某与该男子谈妥260元运费之后就直奔安吉,不料在04省道霞泉收费站被正在稽查的县运管所执法人员逮个正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王某没有申请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被处罚10000元。

■想赚小钱亏了20000元

    2004年4月24日下午3时,浙EA×29×自备车主沈某载了一个客人,从武康到安吉车站,沈某收了客人75元钱。不料在递铺镇祥溪村被县运管所稽查人员截获。经调查,沈某无经营许可证,道运证等合法手续,其载客赚钱行为属违章营运。县运管所根据《道路运输处罚规定》,对车主沈某作出罚款20000元的处罚决定。

 

“黑车”危害多

    据县运管部门一位负责人介绍说,“黑车”因为有市场才能生存。一是客运班车的通达率、通车密度、通车时间目前尚跟不上群众出行的需要;二是群众出行只图方便价廉,不考虑安全因素;三是农村劳动力过剩,城镇下岗人员多,而经营“黑车”既方便利润又高。

    “黑车”的危害多,第一,“黑车”没有营运证,逃缴国家规费,据不完全统计,每辆“黑车”一年可以逃缴一万多元税费,破坏正常的运输市场秩序。第二,“黑车”大多数散布在大街小巷,城乡结合部,人流、物流集散地“打游击”,低价引诱乘客上车,途中漫天要价,甚至甩客卖客,吃亏的还是乘客。第三,“黑车”车况普遍较差,驾驶员素质低,再加上偷开“黑车”做贼心虚,怕查到要重罚,导致车速快,行车惊慌,极易发生意外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406号)于2004年7月1日起实施。《条例》第64条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69条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黑车”的标志   

  “黑车”在我们生活当中其实存在已有10多年历史了,只是我们不注意而已。“黑车”活动虽然非常隐蔽,但只要熟悉、掌握下面几点标志,就能辨认“黑车”。

    标志一:从不进站。“黑车”的发车点散布在城乡各地,人流、物流比较集中的地方,但从不进道路运输场(站)。

    标志二:坐“黑车”便宜,是许多人的定格思维。殊不知,“黑车”往往以低价引诱客人上车,中途编造莫名的理由漫天要价,甚至出现甩客现象,最后吃亏的总是消费者。

    标志三:车型杂乱。私家小轿车、微型货车、拖拉机、摩托车、残疾车、报废车等等,“黑车”车型五花八门,打着“正规军”的幌子,鱼目混珠,见人就喊,见货就拉。

    标志四:没有票价。“黑车”没有统一的票价,由乘客或车主与“黑车”驾驶员协商解决。

    标志五:无线路牌。正规的营运车在车前面都有明显的起点、终点站的标牌。“黑车”的起点、终点都由车主擅自决定,到处兜圈、中途甩客现象时有发生。或是根据乘客要求到目的地。

 

四种车列为整治对象

    打击“黑车”成了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那么哪些是真正的“黑车”呢?据运管部门分析,一是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客运出租经营行为;二是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班线经营行为;三是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险物品运输经营行为;四是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其他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也就是未经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营业性道路运输”是指运输过程中发生各种方式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

 

社会各界话“黑车”

坐“黑车”毫无保障

    “黑车”一定要严厉打击,不能让它有任何的生存空间。“黑车”是无证经营,无法按照行业规定来作业,安全措施不到位,防范意识不强,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正规的营运车辆都有承运人旅客责任险,一旦出事故,由保险公司来分担承运人的责任风险。但无证营运车辆没有足额的保险,最后受伤害的还是旅客。


安吉天宇出租车有限公司经理 鲁伟民


出了事赔光老本都不够

    无证营运,给老百姓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尤其是农村老百姓,法制意识淡薄。贪图方便乘坐无安全保障的“黑车”,更是危险重重,对经营者来讲也得不偿失。从短期效益来讲,可能经营“黑车”利润高,但一旦被“逮”,罚款3万到10万元,也不是小数目,如果发生车祸,有可能倾家荡产,赔光老本也不够。

县出租车管理站  应阿黑


开“黑车”心慌慌

    余某是个“黑车”经营者,见熟人就递名片。“开‘黑车’就不怕被逮?”“开‘黑车’心里慌兮兮,生怕被逮,但我做的生意多数是熟人,上车时与乘客事先讲好,开车时也是小心翼翼的。”

“黑车”司机  余某


要自觉抵制“黑车”

    打击“黑车”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要提高市民素质,让大家了解“黑车”的危害性,自觉抵制“黑车”不去乘坐“黑车”,如果“黑车”没有市场了,也就自然而然淘汰了。

市民 杜一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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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运管所按省厅统一部署,开展代号为“天网一号”的打击黑车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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