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过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作人员的调解处理,县城某公司某工地欠薪事件得到解决,12名农民工喜领了被拖欠三个月共4万多元的工资。 7月3日,从江苏来安吉县城某工地打工的泰某、王某等12名农民工找到县劳动保障部门,称他们已停止工作一段时间了,可停工前的工资一直未能领到。 劳动监察部门了解证实情况后,立即与拖欠工资的某公司某工地取得了联系,帮助农民工催讨拖欠工资。事后第三天,该公司工地相关负责人委托劳动监察部门办公室将4万多元拖欠工资全部发放到12名农民工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