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纠纷的化解率、案件的执行率和事务性工作的效率,让当事人和群众以最少的时间精力获得最大的权益,安吉法院在全院倡导“三首制”工作方式,提高司法工作效率。一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凡其它单位、部门的同志、当事人或群众到法院联系工作、来访,所询问的第一位干警即为“首问责任制”的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于来访人员必须热情接待,在听取情况前,应主动表明自己的身份,对来访者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给予答复,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尽量使来访者满意。对于暂时难以落实和解决的问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于需要其他庭室、人员接待的,应将来访者引到有关庭室,尽量使来访群众少花时、少跑路。如来访者反映的问题紧急重大,首问责任人应立即向单位领导汇报,使问题及时得到处理。二是力争首执成功。充分发挥执行联络员作用,完善执行财产查证制度,探索执行新方法新举措,提高执行工作实际到位率,增加首次执行成功率。三是提倡首办到位。大力提倡首办到位、每案办精,特别是审理群众性纠纷案件和附近地区易激化案件,要精研案情、细心调解,提高裁判正确率和调解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