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浙江生态省建设,推进生态创建工作的开展,特别是规范生态村建设这一细胞工程,省质量监督局将着手制定全省通用生态村创建标准,而我县生态村将作为样本。 我县生态村创建起步早、速度快、成效明显,全县已创建全国优美环境乡1个,省级生态乡镇4个,市级生态村5个,县级生态村22个,生态县建设走在了全省的前列,生态村建设具有一定的示范性。因此,省质量监督局采用我县生态村为样本,将根据我县的生态村建设、考核、验收和管理方法及制度,着手制定全省通用标准。 日前,县质监局、县生态办、县环保局已开始开展现场调查和初稿制定等前期工作,预计在6月底可完成送审稿的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