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下午,经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哑女王某盗窃一案在法院大法庭公开审理,当法警把20岁不到的王某带上法庭要打开手铐时,王某猛得把身子扭向一边,不肯让打开手铐,手语翻译打手式,她也不看,只顾自己打手式,一副拒受法庭审理的架势。这是审判长、公诉人始料未及的。 王某是江苏省灌南县人,左耳聋,右耳有微弱听力,不会说话。在灌南县聋哑学校上过小学,能用手语与人交流。去年10月份,王某在我县某家服装店窃取顾客背包,内有现金1万余元。 面对被告人席上的王某,法官、检察官、手语翻译猜想她可能是害怕、紧张而不配合,就耐心的给她做工作,经过近半小时工作,审理得以顺利进行。王某对自己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全部承认并表示后悔。最终法官根据王某法定、酌情减轻、从轻情节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