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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为让群众满意处处“为难”民警
2005年06月06日20:59 | 来源: | 作者: 易国兵 王特 | 编辑: 高斌

  今天早上7时30分,对着穿衣镜仔细整理好警服后,民警小董走出家门开始一天的工作。在一天里,小董必须处处都象早上整理着装一样认真而又仔细对待,即使是言行也不例外,否则他就可能被“监督哨”发现而受到相应的批评或处罚。五条禁令是“红线”绝对不可碰,这五条禁令让公安民警比其他部门工作人员多了更多“约束”,但在我县公安系统,这种针对全体公安民警的“约束”更多,公安民警们工作细节都有明确的“规定”,民警们必须严格按“规定”来“照章办事”。这是县公安局“警察形象建设年”活动的一个缩影。

    设立“监督哨”,戴上“紧箍咒”,立下“军令状”。今年以来,县公安局在全省率先开展“警察形象建设年”活动,以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为主线,以让广大群众满意为标准,对全体公安民警提出更高更严的要求。根据新的要求,公安民警政治素质要高,素质要强,仪容要整,业绩要好,纪律要严,服务要优。为了达到要求,县公安局将之细化量化,以利于考核,除了上级制定的规章制度外,县公安局还新制定完善了《绩效考核办法》,《民警着装管理规定》、《言行举止文明规定》、《窗口单位服务规定》、《巡逻工作规范》等系列制度,同时还根据不同岗位性质分别和民警签订责任状,如果民警违反上述规定或未完成工作任务,将依据《县局民警诫免谈话、警诫、待岗暂行规定》予以相应处理。为此,县公安局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和监督程序,在社会上聘请监督员,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社会大众的监督之下。

    “我们不是故意‘为难’公安民警,我们处处严格要求民警是为了让更多的群众满意,是为了让群众有更多的满意。”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因为广大群众满意是我们一切行为要求和指南。”据了解,不论领导干部还是普通民警都必须遵守系列规定并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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