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县交警大队获悉,根据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从5月21日起,凡驾驶二轮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者,处100元至200元罚款。安全头盔“涨价”了。 据了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在5月21日之前,驾驶二轮摩托车未戴头盔的,处50元罚款,乘坐者不戴头盔处20元罚款。现在规定,不戴头盔驾驶二轮摩托车处100元至200元罚款。 交警提醒,安全头盔“涨价”了,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在驾驶二轮摩托车时,戴好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