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消费者是我县消费者的主要构成部分,但长期以来,由于农民维权意识相对薄弱,农村消费安全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偏远山村更是假冒伪劣过期商品的藏身之所。如何净化农村消费环境?如何维护广大农民朋友的消费权益?实施“百县万村放心店”工程,使每一个行政村都拥有一家规范经营的示范商店,就是一个有效的办法。 放心店的选择。“放心店”可以是村头的小商店、小超市、便利店等,开展放心店工程建设,就是要在其中选择一家作为试点商店,实施食品等准入制度。放心店一般要具备以下条件:业主具有较高诚信度,营业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上,经营的商品要分类摆放整齐,要明码标价,要把好进货查验关,不经销“三无”商品、过期变质商品、假冒伪劣商品等。 放心店的模式。试点商店在创建“放心店”时实施“五个统一”,即“一块牌匾、一套制度、一个标识、一本台帐、一项承诺”。一块牌匾是指统一悬挂“浙江省‘百县万村放心店’工程--示范商店”牌匾;一套制度是指商店统一执行《进货验收备查制度》、《不合格商品下柜制度》和《消费投诉处理制度》;一个标识是指商店对所售商品作具有一定特征(由村名和营业执照号码的后7位数字组成的印章)的标记;一本台帐是指商店建立统一格式的进货台帐,实施食品准入制度;一项承诺是指商店统一对外开展消费安全承诺。 “五个统一”确保了放心店的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实施放心店工程后,商家的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明显提高了,另外,经营者的商业知识也得到了丰富,商家的经营管理水平得到了提高,商品进货来源得到了规范。一批过期或不合格商品被清理,在源头上把住了准入关。一句话,实施放心店的农村,农民消费环境得到了极大的净化。 农村放心店受到了农民朋友和经营者的一致欢迎和好评。县工商局副局长张建国说,下一步工商部门还要抓好考核验收和监督规范工作,对通过考核验收的示范商店进行一定的奖励,带动其他经营者规范经营。他们的目标是在今年9月底前全县50%的行政村都拥有一家“放心店”。另外,还要在全县所有的乡镇村建立消费维权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