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吉网
【
安吉政府网
安吉新闻网
安吉视窗网
爱安吉APP
】
您当前的位置:
安吉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安吉社会新闻
法律立足事实讲“人情”
2005年05月12日16:59 | 来源: | 作者: 齐闽 | 编辑: 高斌
老板出门办事,伙计开车送人,不料途中发生车祸,老板受伤,伙计应否负责?众说纷纭中,县法院就出事老板状告开车伙计人身伤害赔偿纠纷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老板傅某对伙计黄某的诉讼请求,判决肇事拖拉机手赔偿傅某部分损失。本案经二审,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面对这样的处理结果,不仅当事人双方感到意外,知情群众也纷纷表示不解,明明是伙计车载老板使其受伤,为何不用赔偿一分钱呢?
根据审理此案的法院相关同志解释:从道路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来看,黄某驾驶摩托车不慎,在途载傅某时使其受伤,应对傅某由此造成的医疗费等经济损失按责予以赔偿,但黄某是傅某的雇员,黄某按照傅某指派用摩托车搭载傅某,是履行雇佣工作的行为。根据法律相关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只有在雇员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应当由雇员自己承担赔偿责任,其他情形均由雇主为其负责,并且“致人损害”中的人同样包括雇主本身。因此,在该案中傅某无证据证明黄某在交通事故中,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行为,那么一切损害责任只能由傅某自己承担,而黄某则“幸运”地得到了一个法律之内的大“人情”。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人人网
更多
链接失效
糟糕!链接失效了。
建议您:
稍后刷新本页
等待片刻,本页自动带您前往首页
安吉新闻网是由中共安吉县委宣传部主管,安吉新闻集团主办,安吉文澜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制作维护 | 浙新办[2004]28号 | 浙ICP备05010853号
本网电话/0572-5687133 | 智慧安吉APP热线/0572-5680008 | 新闻热线/0572-5223000 | 邮箱/ajnews@163.com |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祥和路178号9楼
中国安吉网
(
政务
、
新闻
、
视窗
、
APP
)法律顾问:
浙江求直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