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和睦的邻里,却因为一回戏谑的玩笑话引出了一场一波三折的官司。 一回玩笑起波澜 2003年12月的一天,陈明(为保护隐私,本文所用名皆系化名)和几个村民一起在村头的小店打牌。周围围了一些群众,有的在看牌,有些则在讨论有关拆迁补偿的问题。 同村的刘小琴认为补偿不是很合理,就嗓门大大的加入了议论。陈明嫌她在旁边说话很烦,就半开玩笑地说她是小狗在叫,没人会听。 刘小琴当即反驳说陈明是老狗。 气愤的陈明想去打刘小琴,但未打到,于是出言辱骂了一通刘小琴,称她和某人有染,骗他的钱。 气愤不已的刘小琴要拉陈明去对质,自觉玩笑开过头的陈明不肯去,但讲:好了好了,算我错了。要求刘小琴不要推拉了。 但刘小琴不肯罢休,推拉之中,导致陈明不小心摔倒在地,造成了右腿骨折,花去医药费6000余元。 和睦邻里同上公堂 一通玩笑话,成了刘小琴与陈明冲突的导火线。陈明的左腿骨折。而刘小琴认为陈明的言行使她在精神上遭受了沉重打击。不仅如此,刘小琴认为陈明的言行还破坏了她与丈夫之间的关系,致使丈夫听信传言与她不和,为此两人多次吵架,丈夫还几次对其进行打骂,并于去年8月向她提出了离婚。于是,一纸诉状,刘小琴将陈明告上了法院,要求陈明为其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抚慰金20000元。 名誉权不容侵犯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陈明在公共场合故意辱骂刘小琴,造成刘小琴声誉降低,社会评价下降,其行为已侵害刘小琴的名誉权,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鉴于刘小琴的言行对事态的进一步发展有一定的责任,并造成了陈明受伤的后果,其本身也有过错,且刘小琴也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夫妻关系不和是陈明的原因,故综合案件具体情况,法院对刘小琴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未予以支持。判决陈明停止侵害,并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进行赔礼道歉,以消除影响。